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绩效考核安排,2012年度科技工作量统计工作将从11月16日开始。希望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本部门的申报及审核工作。计分办法依据新修订的《河南工程学院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见科研处网上的新修订文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部)所属教师在本院(部)申报,图书馆及卫生所人员在本部门申报,其他行政人员按专业归属到院(部)申报,院领导的科技成果由专业所在院(部)负责联系申报。
年度科技工作量计算不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而且还关系到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因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切实负责,科学安排,确保准确、高效、按时完成今年科技工作量统计工作,并将负责本次统计工作的责任领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1),于11月21日前交科研处。
二、科技成果统计范围
1、2011年11月1日——2012年11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技成果;
2、2011年11、12月份的科技成果,如果去年已经核算过工作量,不再参加此次统计;
3、除教研论文外,其他教研成果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
三、科技成果统计流程
1、教师按《河南工程学院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和本通知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将成果原件交于各单位审核;
2、各有关单位审核科技成果的真实性、系统中填写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科技成果的所有信息一律要按证书或文件的完整名称填写),对不当之处进行修改,然后网上提交科研处;
3、科研处在网上进行初步审核,若不合格,网上退回;
4、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退回的科技成果信息进行核实、完善并再次提交科研处;
5、各有关单位将科技成果的原件(原件应与网上提交的科技成果一致)交到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审核。为提高审核效率,请各单位将科技成果原件按论文、著作教材、项目、获奖成果、艺术/获奖艺术、专利等分类整理,并按统计系统中各类成果的排序排放。
四、校科研网络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
1、个人登记:
(1)进入科研处主页,右上角点击“科技工作量申报”标题,进入“河南工程学院科研网络管理系统”主页;按财务处分配的工号、密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请向自己所在系部索要该信息),选择“教师”身份,点击“登陆”,即进入个人登记系统。
首先点击“个人信息管理”标题,再点“修改个人信息”进行个人信息的填写。个人信息的填写一定要完整、正确,否则有可能引起提交失败或错误。然后点击“科技成果统计”标题,再点击“添加新成果”,按论文、著作教材、项目、获奖成果、艺术/获奖艺术、专利分类登记,登记每类科技成果时,请查阅每类成果界面左下角的“帮助”说明,并按帮助中的要求填写。注意,为了规范最终成果公报,只要所填内容在选项中有的,必须直接选择对应选项。
所填内容与原件不符、不规范、不完整都被视为错误。对登记内容检查无误后,将每一项登记信息点击“提交”即完成个人登记。
(2)信息录入后将相关科技成果原件提交到所在单位。在科技成果原件的封面写上院(部)或部门名称及个人姓名,其中期刊和著作等要分别在目录和序言中的个人姓名处做标记,按论文、著作教材、项目、获奖成果、艺术/获奖艺术、专利分类交与院(部)或部门。如果论文被SCI、EI等收录,需提交有效的收录证明,并附上论文复印件,该材料留在科研处存档,不再退回。
申报人要注意各单位网上提交科研处的截止时间,及时与自己部门沟通,系统关闭后不再录入。
2、各有关单位成果管理:各有关单位管理员对申报人提交的登记信息与科技成果原件进行一一审核,如发现问题,管理员将登记信息及问题反馈给申报人,由申报人修改后再提交,各单位审核无误后在网上提交科研处。
各单位管理员应及时关注有无退回的科技成果,并在截止时间内及时修改并提交。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3、学校成果管理:科研处在网上对各单位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将该成果从系统退回。
五、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个人登记、提交;各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科研处,并及时修改科研处退回的科技成果信息,再次网上提交科研处。
2、2012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科研处审核科技成果原件。请各单位将整理好的科技成果原件及成果汇总表(A4纸打印,盖章)送交到科研处。除纺织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服装学院外,其他单位送本部科研处办公室。
3、除提交科技成果原件外,各单位还应以院(部)、部门为单位提交以下打印材料:
(1)期刊论文,若期刊原件上未注明刊期的,需在中国知网的期刊导航中查询,打印有期刊刊期内容的网页;
(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在kyc.haue.edu.cn/kyc_hx_sel查询,打印查询结果网页;
(3)科技工作量统计的一级学报指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权威学术刊物,如中国数学会主办的《数学学报》;
(4)立项证明、经费证明,在科研处网页科研计划栏查询并打印。
六、注意事项
1、没有分配工号的教职工请与科研处联系。
2、非正规期刊,概不统计。请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网站“在线查询”栏到“新闻机构查询”,输入媒体名称,在媒体类别里选择“期刊”进行查询,或在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网站“媒体查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若无,视为非正规期刊。
3、著作、教材类没有说明个人参编的章节,只说明参编人员,则按一本书的总字数除以所有编者数所得的平均数。
4、除著作外,主持人为我校教职工,由主持人登记;我校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符合统计条件的成果,由我校排名最前的教职工填写,其他参与人员不再重复登记。
5、单位科技成果统计管理员在进行科研成果统计审核时,要认真学习《河南工程学院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特别是各表格下的附注和文件最后的说明,如果发现作者登记的信息正确但是统计系统自动给出的分值有误,请管理员在分值项直接修正。
6、同一篇论文按最高分值记分,发表、收录不重复计算。若是去年发表并被统计过的论文,今年被收录,请在分值项扣除去年的论文发表分值。过去工作量统计成果可在学校科研处网站科研成果栏科研成果公报中查询。
7、学科代码、国家一级学会名单等可从学校科研处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62509955
附件1:2012年度科技工作量统计责任领导及审核人员名单
附件2:科技成果统计注意事项
成果统计注意事项
重要提示:填写信息如有误,可能影响到科研成果的量化分值,后果自负!
以下是根据往年填写情况经常出现问题的地方:
1、所有填写的信息中,[* 为必填项],
2、论文填写说明
l “来源”,如无“来源”就选择“无依托项目”,如有“来源”要分清“人文社科类和理工农医类”并选择到最后一级,如下图。
l “字数”,,注意单位:千字,如论文字数为3100字,应该填写3.1
3、项目填写说明
l “项目来源”同论文中的“来源”说明
l 资助经费:如无填写0,注意单位:万元
4、著作教材:注意字数的单位:万字
附件3:科研成果统计流程
参与科研成果统计人员在进行统计前要详细阅读《河南工程学院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特别是文件中各部分附注和说明。
(网址:http://kyc.haue.edu.cn/show_happy.asp?newsid=24)
(一) 个人用户
1、登录统计系统 (网址:http://kyoa.haue.edu.cn/)
用户名为本人最新工资单中的工号,密码:sa
个人用户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先修改个人信息,否则造成无法及时被审核统计由用户自己负责。
修改个人信息操作:
(1) 单击界面左侧 用户信息管理
(2) 单击界面右侧 修改个人信息
(3) 修改各项个人信息 表格最上面两行必须修改准确,特别是部门栏要根据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选择系部
(4) 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单击 保存
(二) 科研成果统计
(1)单击界面左侧 科技成果统计
(2)单击界面右侧 添加新成果 在弹出界面中选择类别进行成果信息录入并保存。
根据界面要求和《河南工程学院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规定输入成果原件信息。
说明:参与编写同一本教材或著作的我院在职人员,每人都要登记本人参与编写的教材或著作的基本信息和自己编写的页数、字数信息。
字数=本人编写总页数×(书本总字数÷书本总页数)
(3)各项成果检查修改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项点击提交,并将原件交个人信息中自己选择的系部,在职医务人员原件交学院科研处。
在系部审核时期间,个人用户要经常登录统计网站,以便及时发现被审核退回的成果,根据退回原因修改后再次提交。
(三) 系部管理员
系部管理员要认真核对本部门教职工的成果原件和网上输入信息是否相符,严格按照《河南工程学院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各类成果分值(认真阅读各类成果的附注和说明)与统计结果比对审核,当有与《河南工程学院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不符的分值时,如原件信息有误,立即退回(注明退回原因)并及时通知作者修改后按时提交;本部门原件信息无误且分值不符的成果,要及时记录信息详细内容,在系部审核结束后汇总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科研处。
科研处
2012年11月15日